隱私政策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特此公告如下。

  1. 個人資料保護的行動指針
  2. 個人資料使用目的的公開事項
  3. 關於「開放等要求」的相關程序事項
  4. 網站中資訊安全管理措施
  5. 關於「個人資料」的相關諮詢事項

個人資料保護的行動指針

1-1. 基本方針

PHT株式會社(以下稱「本公司」)深刻認識到個人資料是構成隱私的重要資訊,並在事業活動中處理個人資料時,嚴格遵守有關個人資料的法律以及為保護個人資料所制定的內部規定。本公司的所有董事及員工均會遵循這些規定,尊重個人的權利與利益,並回應對本公司的信賴與期待,以及承擔社會責任。

1-2. 關於個人資料的處理

  1. 關於個人資料的取得
    本公司會在向本人公佈或通知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後取得個人資料。
  2. 關於個人資料的使用
    本公司會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或在取得本人同意的使用目的範圍內使用個人資料。若使用目的有變更,本公司會向本人公佈或通知變更後的使用目的並取得同意後再進行使用。
  3. 關於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個人資料
    本公司在事前取得本人同意的情況下,或法律允許的情況下,才會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個人資料。
  4. 關於個人資料的安全措施
    本公司為防止個人資料的遺失、毀損、篡改、洩漏及非法存取等,會完善內部規定並採取合理的安全措施。此外,本公司會對處理個人資料的員工進行教育,並與委託方締結有關個人資料處理及安全措施的契約,進行適當的管理。
  5. 關於本人對個人資料的諮詢
    本公司設有針對個人資料處理的諮詢窗口。此外,若本人或合法代理人就本公司持有的個人資料提出通知使用目的、開放、訂正、補充、刪除、停止使用、消除及停止向第三方提供的要求,本公司會在合理範圍內進行必要的回應。

個人資料使用目的的公開事項

2-1. 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

本公司會在取得的客戶、交易夥伴、股東等相關人士(以下稱「客戶等」)的個人資料後,僅在以下業務及達成使用目的所需的範圍內進行使用。然而,若本公司在取得時另行公佈或通知使用目的並取得同意的個人資料,則僅在該使用目的的範圍內進行使用。此外,本公司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並持有的個人資料,也僅在以下使用目的的範圍內進行使用。

【業務內容】

  1. 主要為半導體製造設備事業及相關業務
  2. 其他依公司章程所規定的業務及附屬於上述業務的相關業務

【使用目的】

  1. 為促進本公司或PHT集團各公司(包含關聯公司)的產品(包括進口產品)、各類服務的推廣、銷售及提供服務的相關資訊,確認客戶等為本人或本人的代理人
  2. 為進行與客戶等交易相關的事務(包括銷售、採購及款項收取與支付等事務)
  3. 為開發新產品、商品化及進行服務相關的市場行銷活動
  4. 在接受其他業者等委託處理個人資料的全部或部分業務時,為適當執行委託的相關業務
  5. 為進行客戶資訊管理及產品資訊管理
  6. 為向股東提供控股公司資訊以及配息通知等相關事項
  7. 為進行本公司及PHT集團各公司相關的財務活動
  8. 為執行PHT集團各公司內部的招聘活動相關業務
  9. 為進行進貨及採購活動相關業務
  10. 為妥善且順利履行與客戶等之間的交易

2-2. 關於共同使用

本公司將依以下內容共同使用客戶等的個人資料。

  1. 共同使用的個人資料項目
    公司名稱、公司地址、事業所、所屬部門名稱、職位、姓名、年齡、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等
  2. 共同使用者的範圍
    PHT集團各公司、關聯公司、共同研究合作方、特約店、代理商等
  3. 使用目的
    與上述2-1的「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相同
  4. 共同使用的個人資料管理責任者的名稱
    與下述第5項「關於個人資料的諮詢事項」中記載的窗口相同

2-3. 關於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

本公司會妥善管理客戶等的個人資料,並且在未事先取得客戶等的同意的情況下,不會向第三方提供客戶等的個人資料。但以下情況除外:

  1. 事前已取得本人同意的情況
  2. 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
  3. 為保護人的生命、身體或財產所必須,且難以取得本人同意的情況
  4. 為增進公共衛生或促進兒童健全成長所特別需要,且難以取得本人同意的情況
  5. 需配合國家機關或地方公共團體及其受託者依法律規定執行的事務,且取得本人同意可能對該事務的執行造成障礙的情況
  6. 在達成使用目的所需的範圍內,將個人資料的全部或部分處理委託給其他方的情況
  7. 因合併或其他原因導致事業承繼,個人資料提供給承繼方的情況
  8. 提供給上述2-2中共同使用者範圍內所列的對象的情況

關於「開放等要求」的相關程序事項

本公司在您希望對提供的持有個人資料進行使用目的的通知、開放、訂正・補充・刪除、停止使用・消除、停止提供給第三方(以下統稱為「開放等」)時,將根據本人或代理人的申請,依據法律等規定適當地進行處理。不過,作為開放等對象的個人資料,僅限於本公司所持有並擁有開放等權限的個人資料。

註:持有個人資料是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本公司擁有開放等權限的個人資料。

【開放等的程序】

  1. 請求開放等時,請填寫本公司指定的「個人資料相關請求書」並將必要事項填妥後,郵寄至「5.關於個人資料諮詢事項」中記載的本公司窗口。請注意,僅接受書面形式的請求。
  2. 提出請求時,為進行本人確認,請隨附一份由政府機關發行的證明文件(影本),例如駕照、護照、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證、年金手冊、居留卡、或僅限正面影本的個人號碼卡(My Number Card)。此外,若由代理人代為提出開放等請求,請務必附上證明代理人身份的本公司指定「委任書」、客戶等本人印鑑登記證明書(限於作成日期3個月內的文件)、代理人之本人確認文件,以及客戶本人之本人確認文件。如果代理人屬於法定代理人(如監護人),則可用戶籍謄本或抄本、或顯示本人與代理人關係的戶籍資料或居民票代替委任書。
  3. 在完成本人確認後,將針對本人之個人資料進行調查並採取必要措施,並以回答書的形式通知本人。若本公司以面談方式提供回覆,則可能不發送回答書。
  4. 為避免郵寄錯誤,回答書將以「僅限本人領取郵件」方式寄送至本人。因此,回答書的郵寄費用需由本人自行負擔,請在郵寄必要文件時,附上足以支付國內定型郵件25g以內及僅限本人領取郵件所需費用的郵票(郵寄費用可能會有變動,屆時另行通知)。但若本公司以面談方式回覆且無需郵寄回答書,則無需支付上述郵寄費用。
  5. 針對開放等請求所獲得的個人資料,僅會在處理開放等請求所需的範圍內使用。提交的文件在接收後將妥善保存於適當期間,並予以廢棄。
  6. 針對開放等請求所獲得的個人資料,可能會在處理開放等請求所需的範圍內提供給本公司集團相關企業。
  7. 以下情況將不予開放,若決定不予開放,將通知本人不予開放的理由:
    請求書或委任書內容與本人確認文件內容不一致,導致無法完成本人確認的情況
    所提交的請求書或必要文件不完整或不足的情況
    未支付回郵郵費的情況
    請求開放的對象並非屬於「持有個人資料」的情況
    可能損害本人或第三方生命、身體、財產或其他權利利益的情況
    可能對本公司業務的正常執行造成重大影響的情況
    其他依法律規定的情況
  8. 針對開放等請求所獲得的個人資料,僅會在處理請求所需的範圍內使用,並在回覆完成後以適當方式廢棄。提交的個人資料相關請求書、委任書以及本人確認文件等不予退還。
  9. 針對開放等請求,本公司可能通過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與本人或代理人聯繫。
  10. 關於開放等的程序,本公司可能會在無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更改部分或全部內容。更改的內容將在本頁面公開。

網站中資訊安全管理措施

本公司透過本公司網站收集或由本人登錄的個人資料之處理,基本上遵循上述內容,但將特別依以下事項進行處理。

  1. 個人資料將在嚴格的管理體制下進行管理與保存,並致力於加強安全措施,以防止本人資訊的遺失、損毀、篡改以及洩漏給第三方。
  2. 本公司網站內包含需要本人登錄個人資料的服務。本人登錄的個人資料之使用目的詳細內容,已在提供該服務的各事業網站中明示,且該內容將優先適用。

關於「個人資料」的相關諮詢事項

關於個人資料的諮詢、開放等的請求,以及投訴等事項,請向以下窗口提出。

【「個人資料」諮詢窗口】

地址:〒115-0045 日本東京都北區赤羽1丁目41番12號
PHT株式會社
「個人資料」諮詢窗口 專責部門